近日,全国妇联和自治区妇联分别相继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全国796个单位和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全区96个单位和99名同志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巴彦淖尔市1名个人、2个集体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集体)”荣誉称号,10名个人、8个集体喜获“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集体)”荣誉称号。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巴彦淖尔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深入人心,法律制度、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系统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今后,巴彦淖尔市妇联将继续深化草原巾帼维权行动,密切联系各相关部门,通过评选表彰、推荐参评等方式激励各类先进典型,并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号召全市广大妇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的听党话跟党走,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贡献巾帼力量。
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我市哪些人和集体受到表彰
名单如下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律援助中心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
乌日娜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临河区法律援助中心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磴口县妇联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
何利文 巴彦淖尔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百 灵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其木格花 巴彦淖尔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 莺 临河区公安分局妇委会主任
张 姣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小娟 磴口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洁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瑞泰社区党总支书记
戈 格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海流图西街派出所副所长
塔 娜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股股长
马玉江 杭锦后旗陕坝镇团结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负责人